张杰先赔50万 再打3年工?(图)
违约案二审判决,上腾律师称除了赔钱,张杰还应回上腾履行合约至2011年
以“我型我秀”冠军身份私自“叛逃”上腾,参加“快乐男声”比赛并签约天娱后,张杰(听歌blog)终于尝到苦果。近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要求张杰向上腾赔偿50万元。昨(4)日,上腾代理律师黄荣楠透露,张杰迄今仍未履行判决结果,“我们会在下周再和张杰沟通,如果他执意解约,也许将面临不止50万元的赔付。”同时黄荣楠表示,张杰在赔付后还应该继续回到上腾,履行未完合约至2011年。
身价揭秘
张杰一年挣了数百万?
违约一年,被判赔偿50万,这是否有点狮子大开口?黄荣楠认为相比张杰去年的收入,这个金额并不算大。据悉,他们曾收集了张杰签约天娱后的所有商业活动资料,“他接拍了两个广告,参加了9场巡演,另外还举行了个人演唱会,出了专辑。所有收入加在一起至少上百万元。但法院酌情处理,这才判决赔付50万元。”
到底张杰这一年赚了多少钱?据一位知情人称,张杰商演价码在12万至15万元。从去年4月参加“快男”到去年底,张杰参加的商演多达数十场,再加上专辑发行,张杰去年吸金不少。今年年初,天娱曾在内部公布了一个艺人收入榜,当时谭维维(听歌blog)以超过200万元的纯收入名列榜首,而张杰和陈楚生(听歌blog)等人紧跟其后,收入也都接近200万元。今年,张杰和谢娜(听歌blog)接拍了某饮料广告,当时他的代言身价已是两年150万元,再加上此后的商演所得,张杰支付这50万元应该完全没有问题。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并非所有的演出,张杰都能拿到高额回报,比如他近日就受邀参加西藏某企业赞助的一台演出,其票款将全部捐给阿里地区,并没有拿到出场费。
叛逃上腾惹火烧身
2004年,张杰参加上腾公司主办的“我型我秀”比赛并夺得冠军,顺利进入歌坛。同年9月1日,他与上腾娱乐签下7年合约。不过,张杰自认上腾对他的“雪藏”阻碍其艺术发展,在去年4月14日做出惊人之举,违背与上腾的合约,参加了湖南卫视举行的“快乐男声”。4月19日,他向上腾提出单方面解约。此后,背负上腾合约的张杰从成都一路闯入“快男”总决赛,并夺得不俗的成绩。去年5月3日,张杰正式签约天娱。不过上腾从不认为双方合约失效,去年6月,上腾以张杰违约将其告上法庭。
一年违约赔偿50万
上腾代理律师黄荣楠昨日透露,在起诉之前,上腾一直希望张杰能重回公司,但遭到他的拒绝。在一审中,张杰曾向法院提出反诉状,请求确认无须继续履行与上腾的“演艺协议”,因为他曾与公司协商要求解除合约,上腾曾口头同意过,而且上腾没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因此与公司的协议属于无效协议。但上腾认为张杰的行为违反了协议规定,并且给公司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最终,法院一审判决双方合约合法有效,要求张杰赔偿上腾50万元。
张杰不服提出上诉,被二审驳回。在今年8月19日进行的二审中,法院认为作为主张合同关系解除的一方当事人,张杰并未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上腾严重违约从而导致该演艺协议应予解除,而上腾要求张杰经济赔偿,提供了足够的证据,因此维持原判。
赔付后还得回上腾
对于被判赔偿上腾巨款,张杰并不愿意多作回应。昨日,记者致电张杰的经纪人王桂红,对方表示并没有收到判决书。至于下一步张杰会怎么办?是再花巨款买断合约还是重回上腾,对方称天娱对此不作回应。上腾代理律师黄荣楠称,按照规定,判决书送达后的10天内,判决就应该生效,“张杰的代理律师在上海,判决书应该两三天就能送到,但我们现在还没收到赔款。下周,我们会和张杰沟通,希望履行判决,如果不行,将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仅仅是赔钱,对于张杰来说应该不是问题。但令人吃惊的是,赔了50万元后,张杰并非就恢复了自由身。黄荣楠称,双方的合约到期时间是2011年,“这50万元只是他违约一年的补偿。在这之后,他还应该继续回上腾履行未完合约。”如果执意解约,张杰岂不是还要面临3个50万元的赔偿?黄律师回应,“可以这么说,而且应该还不止这个数目。”
网友 于2008-09-07 01:56:21 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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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有才华的艺人,因为原公司的无能和不作为3年总收入只有5万元! 什么烂公司啊 !3年才5万,更何况张杰还是艺人,包装不起就50万解决。不要丢人显眼了ST!
网友 于2008-09-05 21:25:47 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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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腾三年给了张杰共5万元工资, 张杰跳槽后,需要支付给原单位50万,并且之后3年每年至少50万血汗钱(这还是最少的,应该还不止这个数)。
中国的法律是这样的,大开眼界啊!!
网友 于2008-09-05 19:20:48 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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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50万是解约费,那么合情合理,毕竟在这件事上张杰违约在先。
但是ST的黄大律师口口声声宣称这个只是ST07年4月到现在的所谓损失费(当然我现在只是把它当作一家的片面之言),张杰还需履约至2011年,如果他不回ST那么ST 索取的赔偿费还将随着张杰事业的发展而增加。
对黄大律师的观点,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非常的不明白了,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条、哪款法律来判决的,还是因为上海是与国际接轨的中国第一大城市所以根据哪条国 际法来确定的,它的依据是什么?
一个有才华的艺人,因为原公司的无能和不作为3年总收入只有5万元的,因为担心自己的才华被埋没而愤然出走,凭着自己的努力和天赋在一年的时间内被国人欣赏而获得事业的成 功,而这些作为原公司的ST除了处处阻扰外没有进到一点职责,但是它却可以提出索赔50万的要求,并且这样的要求得到了法院的认可,那么是否可以这样理解:任何在上海注册 的公司,你去签下有潜质、有能力的员工,而后作为公司你不必培训员工,只要要求员工工作,当然还是要付给员工与他的能力和付出及其不相符的、低廉的工资,如果员工觉得在这 样的公司不能很好的发展而提出解约,公司不必理会员工的解约要求,如果员工愤然出走他公司或自主创业,此时那个没有作为的公司就可以要求1、员工必须巨额赔款。2、不得解 约,直至合约到期,合约期内公司有权要求继续赔款。
写到这我怎么觉得这不是现代社会的制度,这应该是千年前的奴隶社会的制度吧。
网友 于2008-09-05 19:14:13 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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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影随行.黑暗面总是黑色的.
张杰,希望你能安全充过这个困难时期.
我只能送上祝福了.事态炎凉.
新专辑我一定会买的,<明天过后>.
网友 于2008-09-05 11:55:08 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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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公司真好,在公司里发展不好,你自己栽,出去发展好了,你的血汗钱也得归我。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好可怕!
来源:
新浪娱乐
作者:
吴晓铃
编辑:
廖小清